文物征集范围
(一)古代史类
1.三河境内发现的文物,包括石器、玉器、陶瓷器、青铜器等。
2.反映三河历史文化及历史人物的碑、志、牌匾及资料。
3.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传世文物,包括历代名人字画、陶瓷器、玉器、家古籍善本等。
(二)民俗类
1.反映三河境内老百姓生活的民俗文物:
(1)士农工商类,如店号、招牌、幌子、票据、证书、图片等;
(2)衣食住行类,如服装、炊具、家具、建筑构件、生活用品、马车等;
(3)婚丧喜庆类,如花轿、服饰、乐器、对联等。
2.三河各时期存世较少,濒临退出社会生活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
3.反映三河各宗教信仰的文物和资料,经书、服饰、香炉、祭祀用品、著名宗教人士的用品等。
(三)革命史类
反映三河近现代革命斗争史,与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著名烈士和爱国志士相关的图片、文字资料(含手稿、杂志、报纸)、生产工具、生活用品、武器等。
(四)当代史类
解放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三河经济社会发展历程中的重要资料及其它反映三河历史、文化的文物及资料,如图片、照片、生产工具、交通工具、标语、影音等。
(五)古生物化石类
各种古生物化石,包括海洋及陆地的古生物化石。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类
与三河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艺术品、服装、道具、工具、民间文学、图片、影音等。
征集方式
(一) 捐赠
个人或民间团体自愿将文物藏品的所有权无偿转移给三河市博物馆。市博物馆在接受捐赠时将向捐赠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展出时特别说明捐赠人(捐赠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二)暂存
收藏者不愿出售或捐赠的文物藏品,市博物馆展出又十分需要的,可通过协商,在收藏者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无偿或者有偿借展协议;借展文物藏品暂存市博物馆,展出期间所有权不变。
(三)收购
个人或民间团体自愿将文物藏品作价转让给市博物馆,转让价格将根据专业的文物鉴定和评估流程来确定,双方签订收购协议,收藏者以约定的价格将文物藏品所有权转移给市博物馆。
(四)其他
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 双方基于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前提下可行的方式。
征集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具有三河地区显著的历史文化特色,有较强的代表性。
(二)保存状况适于展出。
(三)征集的资料和文物藏品必须是原件 。
(四)图片、照片及影音等资料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 地点、事项、主要参加人的姓名、时任职务、拍摄(提供)人姓名、现从事职业等信息。
(五)应征人必须持有应征文物藏品的所有权,或者捐赠、借展的有效权利。
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开始常年征集。
藏品入藏标准
一、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或其中一项价值特别重要的历史文物。
二、与三河地域内历史发展有重要联系的历史文物。
三、与对三河近现代历史发生重要作用的相关的近现代文物。
四、三河或在外地的三河籍著名社会人士、书画家的书法绘画精品。
五、与三河地城内民俗文化有直接关联的具有很高艺术价值的民俗文物。
六、本馆已有,但较本馆藏品精美的文物。
七、本馆空白的藏品。
八、其他本馆需要的藏品。
征集工作流程
第一步:对社会流散文物进行前期摸底调查
馆务会要求文物保管部要在文物征集中,首先摸清家底,了解馆藏现状的前提下,以馆藏文物研究为基础,对哪些属于急待充实的文物做到心中有数,不仅如此,征集者要充分了解和遵循本馆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研究、陈列的重点及发展方向,掌握陈列所需,尤其要选择征集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文物,以补充馆藏。在充分体现藏品系统性、科学性与完整性的基础上,制定出一条合理的、符合博物馆性质、特点与要求的藏品征集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市场流散文物前期调查。同时要调查清楚文物的来源,绝对不征集盗窃义物和新出土文物。
第二步:上报三河市博物馆文物征集小组讨论
为了保证文物征集工作的有效进行,市博物馆成立文物征集工作小组、成员由馆长、副馆长、馆内相关部门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文物事业,并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从事文物工作多年的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统一组织、研究决定文物征集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聘用馆外一些文物专家参与行评估工作。主要任务是对征集文物的真伪、时代、质地及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做出准确的鉴定与判断,并从中确定是否符合本馆的收藏标准与要求。文物保管部根据摸排文物的实际情况,将文物的器形描述、时代、来源、完残程度及持有人的经济要求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文物征集领导小组,经过研究讨论后,做出答复,由文物保管部根据文物征集领导小组决定具体实施。
第三步:真伪鉴定和价格商议
将拟征集的文物由省专家鉴定委员会进行真伪鉴定和价值评估。在形成文物鉴定的基础上,文物保管部依据文物自身的价值和市场参考价,和文物所有者进行价格协商,议价人员不得少于3人。
第四步:馆务会研究
由文物物保管部代表文物征集领导小组将商议价格和征集方式上报馆务会研究决定。馆务会汇总所有信息,决定最后文物征集的价格。确定文物征集方式(主要有捐赠、移交、调拨、交换、借展等)
第五步:征集
馆务会审定同意后。对价值较低的文物可以直接办理征集入库。所有入馆藏品由藏品保管部总账人员办理入馆手续,并根据藏品类别划归库房。入馆藏品必须填写《三河市博物馆文物、资料入馆凭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原始帐交由总账存档, 第二联随藏品入库由库房保管人员保管,第三联加盖公章交给移交单位或人员。入馆凭证由总账按年度编填字、第、号。该凭证永久保存。